各分院:
根据招生就业处暑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假期分三次为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第一次:7月31(周一)审核收集材料(9:00-11:30,15:00-17:00)。第二次:8月14(周一)审核收集材料(9:00-11:30,15:00-17:00)。第三次:8月28(周一)审核收集材料(9:00-11:30,15:00-17:00)。
二、材料要求:
改派时限: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改派的期限原则为二至三年(自当年毕业生派遣之日计算),逾期不再受理。
(一)已签约的毕业生改派(改派期限为二年):
(1)原《报到证》及原就业单位解约证明原件;
(2)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改派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或就业协议书;
(3)改派报到证申请表。
(二)未签约的毕业生改派(改派期限为三年):
(1)原《报到证》;
(2)新签订的协议书或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就业协议书;
(3)派遣前原就业单位解聘函(待就业毕业生无需此项)。
(4)改派报到证申请表。
(三)补办报到证(补办期限为三年):
(1)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2)登报声明丢失报到证的报纸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改派(补办)的毕业生在集中办理时间内将以上材料交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地点:水韵楼102室);
(二)领取新《报到证》电话通知。
四、暑期改派联系电话:87083923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