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6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2015〕2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籍在我院,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19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积极申报:(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毕业生(低保户);(2)残疾毕业生;(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以上四类毕业生均可申报2019年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由分院组织毕业生申报,毕业生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参考格式见附件2)。
(3)低保证复印件。
(4)家庭领取低保的存折流水单复印件(上面可以看到第一次发放和最后一次发放的记录)。
(5)能够证明领取低保人与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之间为同一家庭成员的证件(如户口本复印件等)。
(6)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2.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证明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3)。
(3)残疾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建档立卡证明表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1.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此项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分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2.各分院务必于4月1日前完成求职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并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经分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初审合格的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和相关毕业生申请材料报招就处。
四、注意事项
1.各分院相关负责老师务必对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无纰漏。
2.各分院务必告知申报求职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学生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准确有效。
3.各分院务必认真核查申报学生标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一http://61.185.210.172/uploadfile/2019/0305/20190305020912933.xlsx
附件二http://61.185.210.172/uploadfile/2019/0305/20190305020934214.doc
附件三http://61.185.210.172/uploadfile/2019/0305/20190305020946386.doc
附件四http://61.185.210.172/uploadfile/2019/0305/201903050209579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