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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8:16 访问:

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2017年9月 6-7日。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报到的同学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咨询电话029-87083921),逾期一周没有请假且未报到的新生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报到地点

录取在水利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的新生,报到和住宿地点:南校区 (渭惠路24号)。

录取在生物工程分院、生态环境工程分院的新生,报到和住宿地点:西校区(西农路10号)。

录取在经济与贸易分院、旅游与管理分院、药物与化工分院、动物工程分院的新生,报到和住宿地点:北校区 (高干渠路)。

报名程序

报到注册

新生凭缴费票据到指定位置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军训装备、公寓用品等。

缴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陕教资[2006]53号文件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陕人社函【2016】520号文件精神,我院2017级新生收费标准为:

1、因学生宿舍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分别为每学年500元、600元、1000元三种。学院先统一按500元收取,新生报到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补交剩余费用。2、商业保险包括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宿舍财产保险、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三年共计140元,建议学生购买。

缴费方式

方式一:银行代扣

为方便新生缴费和解决来校途中携带现金不安全的问题,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利用银行卡代扣学杂费协议》收取学杂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查收随同通知书寄给本人的农行借记卡,在开学报到前请提前6天,将全部的学杂费存入该卡,银行在学生报到前代扣代缴学杂费。

方式二:网上缴费

新生登陆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右下方的快速导航栏点击“学生缴费”进入学院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新生网上缴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中国农业银行缴费入口”或“中国工商银行缴费入口”进行缴费。选定“中国农业银行缴费入口”的新生进入后请根据“学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缴费。选定“中国工商银行缴费入口”的新生进入“工银e缴费”网页,首先在上方城市切换栏选择“陕西省——咸阳”,再到下方选择“学杂费”点击进入,在“按缴费项目排序”中找到“杨凌职院学杂费”点击“立即缴费”进行缴费。

方式三:现场刷卡缴费

特殊情况未能通过上述第一、第二种方式缴费的新生,可在报到时,在学院指定收费地点现场刷卡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

注意:1.已通过第一或第二种方式交清学杂费的新生,报到时不需再到缴费现场排队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到新生所在分院领取缴费收据即可。2.凡已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的新生,不需要通过第1、第2种方式缴费,只需在报到时在收费现场刷卡补交学杂费差额。3.学院不接受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请勿使用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的方式缴费。

有关缴费问题,详情咨询财务处:87088376 87083025 87083916

报到资料及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杨凌火车站和杨凌汽车站设有接待点,请新生按时报到。

2、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三个证件必须齐全,所持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①如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②如所持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上姓名、身份证号不相符的,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变更证明;③如准考证丢失,必须持有本人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证件齐全,且相关个人信息一致,方可报名。

3、凡新生所在省市规定由新生本人自带纸质档案的,请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报到时须交学院各分院学工办。

4、新生的各种证件材料所写姓名应完全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异体字。

5、入校后,学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健康复查。

6、新生来校报到时,均可持 “录取通知书”购买从家庭所在地到学校的火车半价票。

7、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为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8、户口迁转

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办法,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迁移户口,请于新生入学时转至(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渭惠路24号),入学报到后十日内交年级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收好后交学院保卫处户籍室(户口在校三年期间不能迁出)。户口迁移证要求印章齐全,出生年月日、民族填写正确,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考生档案的资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责任自负。

9、兵役登记

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进行兵役登记。适龄青年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打开《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打印,然后分别到户籍所在地乡(镇 )、县(区)级武装部完善相关信息并盖章确认后复印,原件留存武装部,复印件作为兵役登记凭证,到校后统一收集。

有关户口迁移和兵役登记问题,请咨询保卫处户籍室:87083918

10、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所在县(区)、乡(党)团委迁转党、团组织关系。党员关系请转中共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团员关系请转各分院团总支。

11、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同时,在县(区)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还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盖章(注意: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入学后根据具体通知统一上交。

12、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详细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南并按规定在暑期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凭贷款回执通过绿色通道换取贷款代缴学费证明。

13、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由学院免费统一配发,不须自带。具体配置如下表:

14、已被录取,报到前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到当日来校办理入学手续。